【課程】1071停修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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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1學期-課程停修申請時間與流程
(一)申請時間:
107年10月29日(一)起 ~11月23日(五) 止。
(二)申請流程:
步驟1. 學生資訊系統→教務系統→選課管理→選課作業→申請停修→新增→存檔→列印停修申請表
步驟2. 將「紙本」停修申請表請找【授課教師】、【班導師】簽名(缺一不可)→將停修申請表送至觀光院辦B118,才算完成申請流程
*建議至老師上課時段自行找尋授課老師簽名。
(三)結果公告:
系上將於11月26日(一)後開始審核,同學可於11/28(三)9點後自行進系統查看,系上不另行公告。
(四)注意事項:
1.停修後仍需達到每學期最低下限學分數。
2.同學務必將停修申請單(學生留存聯)自行保留,若有問題請於11/28(三)17:00前本人親至系辦詢問,逾期不受理。
3.停修申請表紙本與系統需相符,完成紙本程序後將系統刪除,或於系統申請後未完成紙本程序,皆視為未完成申請。
4.停修科目申請獲准後,不退學分費(未繳者仍應補繳)。成績單註記「停修」字樣、學期學業平均之計算不含停修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