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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102)學期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於111/03/07(一)~111/06/03(五)

本(1102)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採”實體方式進行。

本(1102)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期間為111/03/07(一)~111/06/03(五)。

(1) 申請學位考試,請於口試時間前三週提出申請,以利各院系、行政單位審查。學術倫理課程/學位論文相關申請作業請詳閱本院網址:https://stt.knu.edu.tw/p/412-1029-4019.php? Lang=zh-tw

(2) 如已申請完成者,欲更換口委或更改口試時間,請務必於口試前三天告知院助理,更改口試委員或時間。不可於學位口試當天提出申請

(3)其它各學院系申請規定,依各學院系之要求辦理,請至各院系辦公室洽詢。

 

學位考試成績、撤銷學位考試均須於111/07/29(五)前送繳/撤件完成

110學年第2學期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請至教務資訊系統(http://portal.knu.edu.tw/KNUE/index.aspx)申請。

學位考試申請依「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」辦理,惟各學系另有較嚴謹規定者從其之。

http://course.knu.edu.tw/bin/home.php→其他連結:法令規章→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

 

<論文格式規範>

1.各學院系專業領域不同,在論文的寫作格式上由各學院系所自訂。

2.全校統一部分為封面、書背、論文口試審定書、中英文摘要等,詳見本校論文規範,學生撰寫論文時須遵照辦理。

 

開南大學論文規範如以下連結:註冊課務組網站→學位論文專區→開南大學學位論文格式規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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