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131)學期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於113/9/23(一)~113/12/20(五)
本(1131)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採”實體”方式進行。
本(1131)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期間為113/9/23(一)~113/12/20(五)。
(1) 申請學位考試相關文件,請於口試時間前三週提出申請,以利各院系、行政單位審查。學術倫理課程/學位論文相關申請作業請詳閱本院網址:https://stt.knu.edu.tw/p/412-1029-4019.php? Lang=zh-tw
(2) 如已申請完成者,欲更換口委或更改口試時間,請務必於口試前三天告知院助理,更改口試委員或時間。不可於學位口試當天提出申請。
(3)其它各學院系申請規定,依各學院系之要求辦理,請至各院系辦公室洽詢。
學位考試成績、撤銷學位考試均須於114/1/22(三)前送繳/撤件完成。
113學年第1學期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請至教務資訊系統http://portal.knu.edu.tw/KNUE2/index.aspx申請。
學位考試申請依「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」辦理,惟各學院另有較嚴謹規定者從其之。
http://course.knu.edu.tw/bin/home.php→其他連結:法令規章→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
<論文格式規範>
1.各學院系專業領域不同,在論文的寫作格式上由各學院系所自訂。
2.全校統一部分為封面、書背、論文口試審定書、中英文摘要等,詳見本校論文規範,學生撰寫論文時須遵照辦理。
開南大學論文規範如以下連結:註冊課務組網站→學位論文專區→開南大學學位論文格式規範